8条政策激励,三水3年内将优化提升1.2万亩国有工业用地

2021年05月28日 10:43 来源:佛山日报
  佛山新闻网讯 佛山日报记者卢钰仪报道:5月27日记者获悉,《佛山市三水区国有工业用地优化提升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正式出台。2021-2023年,三水区将优化提升国有工业用地不少于12000亩,制定8条鼓励条款激励企业、社会资本参与,拓展产业载体空间,促进产业空间高效集约利用。
  今年年初,三水区提出要推动存量优化,推进村级工业园改造工作,开展产业园区整治提升行动,盘活低效国有工业用地,促进产业空间高效集约利用。经过多部门沟通与听取企业意见,三水制定形成《方案》,确定3年内优化提升国有工业用地不少于12000亩,其中今年内不少于5000亩。
  低效工业用地主要体现为土地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单位产出效益低等。根据《方案》,三水将采取权属人自主改造、社会资本参与、有偿收回土地三种方式分类施策,制定8条条款,奖励对积极配合优化提升的低效工业用地权属人、社会资本和镇(街道),鼓励企业自主改造提升,引入社会资本参与优化提升。
  三水对自主改造的权属人给予奖励,引导权属人进行增资扩产,提升土地产出效益;精准对接高成长性、高附加值项目,协助权属人出租、转让土地或上盖物。低效工业用地权属人以增资扩产等方式优化提升,或以租赁方式引入企业,或以整体或分割转让等方式引入投资者开展新项目建设等,可获得资金奖励。其中,权属人在用地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等自主改造项目,按照新建(扩建、改建)竣工验收建筑物面积,以5元/平方米标准进行奖励,最高100万元。
  同时,三水引导社会资本盘活存量低效土地。企业通过收购等方式整体或分割取得低效工业用地使用权并开展新项目建设的,在新引进项目竣(完)工后对该企业给予奖励;通过租赁低效工业用地厂房或土地,在竣(完)工后的下一个会计年度开始三年内,经济贡献强度达到一定标准的年度,将该企业经济贡献超出标准部分区级留成的50%对该企业给予奖励。
  镇街是盘活低效工业用地的重要主体。《方案》指出,低效工业用地收回后重新出让,引进的项目竣(完)工后连续五年,对属地镇(街道)按照受让方的经济贡献区级分成部分的100%进行奖励。

(责任编辑:刘陈缘)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