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检察院举行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2021年04月16日 10:14 来源:佛山日报

  佛山新闻网讯 佛山日报记者郑泽聪 通讯员杨静雯报道:近日,三水区检察院对一起盗窃案件举行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邀请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以及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发挥公开听证制度作用,对案件处理作出合理判断。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首先向听证人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案情,着重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以及犯罪嫌疑人黄某某的犯罪情节、日常行为表现、社会危害性、认罪认罚情况、已取得被害单位谅解等方面,详细讲解了对黄某某拟作不起诉决定的理由。

  承办检察官介绍,经向黄某某所在单位和村委会调查了解,黄某某为人随和老实、脾气较好、工作认真负责,此次犯案是受一时贪念影响,案发后黄某某积极向被害单位作出赔偿并已得到被害单位的谅解,综合全案证据和相关情况,认为对黄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更能使其吸取教训、改过自新。

  随后,黄某某所在单位代表对黄某某的工作表现进行了说明,认为黄某某责任心强,爱岗敬业,乐于帮助同事解决困难,此次因一时糊涂犯下错误,其已感到后悔,希望办案部门能充分考虑其日常的良好表现,对其从轻处罚。

  在全面了解案件事实和听取各方意见后,听证员进行闭门评议并发表评议意见,一致认为犯罪嫌疑人黄某某系初犯,无前科劣迹,此次犯罪情节相对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并且黄某某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有悔罪表现,遂同意三水区检察院依法对黄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决定。

  同时,听证员认为,该院采用公开听证的形式办理刑事案件,既让案件办理更加透明、提升案件办理实效,又以面对面、看得见的程序正义推动实体正义,增强了检察担当,真正实现法、理、情有机统一。

  从办案检察官手中接过不起诉决定书后,犯罪嫌疑人黄某某郑重按上红手印,说:“谢谢你们给我机会,我一定改过自新、认真工作,我一定会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做对社会有用的人。”

  近年来,三水区检察院积极落实公开听证制度,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对案件的处理作出合理的判断,更准确、公正地处理案件。此次听证会的成功举行,进一步发挥了公开听证制度的作用,取得良好的办案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下一阶段,该院将继续推动公开听证制度,不断拓展公开听证案件范围,丰富公开听证方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何燕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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