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人才专卖房管理办法》解读

2021年08月17日 14:53 来源:珠江商报

  佛山新闻网讯 珠江商报记者李文杰报道:8月15日,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就《顺德区人才专卖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主要内容进行解读。 

  《办法》已于今年7月印发施行。相比此前的暂行办法,该《办法》主要围绕落实人才购房累计在顺德工作满一定年限的要求、重点招商或合作项目人才购房问题、人才专卖房回购及后续处理方式等问题进行修改完善。 

  据了解,人才专卖房单套建筑面积一般在60~144平方米,面向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的高层次人才销售,且人才在申购前连续6个月在顺德区工作及参加社会保险(各险种齐全且非灵活就业)或缴纳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 

  人才专卖房项目的土地出让合同或建设协议,对销售对象等有特殊约定的,按约定执行。这一新规定放宽了销售对象限制 ,满足了重点招商项目高层次人才对于人才专卖房的实际需求,为实际操作中放宽销售对象等限制提供依据。 

  《办法》提出,开发企业销售人才专卖房的实际价格不得超过土地出让时确定的最高销售价格。最高销售价格为土地出让同时期同区域同类型市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的80%左右。 

  自《办法》实施之日起签订人才专卖房购房合同的,自购房人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之日起满8年;转让、赠与、抵押(不含按揭)的,需提供在顺德区累计购买5年社保或累计5年的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证明(以顺德区作为境内唯一缴纳地),并按政府让利部分向顺德区政府补交价款。这一新的要求将有助于实现引才留才、服务顺德的真正目的。

(责任编辑:杜思雅)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