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启动今年第二批公租房配租工作

2021年03月02日 10:28 来源:佛山日报

  佛山新闻网讯 佛山日报记者李祥锐报道:高明区2021年度第二批公租房配租工作正式启动,记者昨日从区住建水利局获悉,只要在3月15日前递交资料并通过审核的申请人都将被列为本次配租保障对象。

  根据该局印发的公租房配租公告,今年第二批公租房申请条件与之前变化不大,主要调整是高明区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市民申请门槛由去年的家庭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8827元,调整为家庭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0380元。

  区住建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配租的房源在高明大道水产批发市场一侧,是带电梯的楼房,且在去年底进行了修缮。修缮内容包括更换破损门锁和重新扇灰等,欢迎符合条件的市民踊跃报名申请。

  据悉,本轮配租的申请资料递交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15日,高明区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在高明区稳定就业的新市民及其家庭,以及具有佛山市户籍的新就业无房人员都可以报名参加。其中,高明区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无房人员须将申请资料提交给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新市民家庭将申请资料提交各流管服务中心。

  根据高明区去年修订的公租房申请办法,凡是本市户籍的新就业无房人员,申请公租房时不用提供收入证明。只要您未满30周岁,在市内无自有住房,拥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家庭成员没有价值10万元以上的汽车,家里也没有成立注册资本超过5万元的企业,且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了1年或以上劳动合同,无论年收入多少,都能提出申请。区住建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就业无房人员成功申请公租房的,房租将按市场价格的一半计算。

(责任编辑:刘陈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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